10倍杠杆炒股 东方时尚:控股股东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购回

东方时尚(603377)09月1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。

投资者:控股股东东方时尚(603377)投资公司于8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340万股,拟在规则允许范围内尽快购回,最近明确将在9月15日前购回。请问,如果上述购回在计划时间内完成,是否构成了短线交易,是否在违规减持之后,又再一次违反了证券法律呢?谢谢!

东方时尚董秘:尊敬的投资者您好!控股股东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购回。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!

投资者:公司控股股东2020年7月与华能信托转让股权合同,剩余30%股权款约定三年后交付。请问目前合同时间已到,大股东是否收到尾款?

东方时尚董秘:尊敬的投资者您好!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感谢您的关注!

投资者:什么时候赔偿违规减持

东方时尚董秘:尊敬的投资者您好!公司努力做好经营管理,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,严格控制经营风险,继续夯实公司基本面,推动经营业务长远稳定发展,努力实现更好的业绩来回报投资者。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!

投资者:大股东将在9月15日前购回此部分减持的股份。请问大股东是在二级市场竞价买入,还是以大宗交易购买?

东方时尚董秘:尊敬的投资者您好!请阅读公司披露的公告。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!

投资者:公司股票继续大跌,肯定还有未公布的重大利空?请勿欺骗消费者

东方时尚董秘:尊敬的投资者您好!公司主营业务一切正常。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,请关注公司发布的公告。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!

投资者:你好,贵司股东在这次违规减持后,却没有被没收违法所得,请问贵司觉得这样对投资者公平吗?在我国《证券法》第一百八十六条,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,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,或者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,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。对此,贵司如何看待?

东方时尚董秘:尊敬的投资者您好!北京证监局已于2023年9月6日对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。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!

投资者:股份公司占四川百悦东方时尚驾校只有10%股权。请问股份公司是以品牌和服务出资,还是现金岀资?是否是公司轻资产拓展市场的开始?

东方时尚董秘:尊敬的投资者您好!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,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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